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擴大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權限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8〕26號)、《關于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20〕13號)、《關于進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發〔2022〕4號)精神,按照琿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琿春市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39個事業單位,提供116個崗位,共招聘178人。其中,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88人(招聘范圍為2022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急需人才90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2年琿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6年7月8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1年7月8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7月8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6.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是指2022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處于待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等狀態,且未與工作單位簽訂過勞動、聘用合同,或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
(二)崗位條件
1.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職業)資格等其它條件,詳見《2022年琿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2.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設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22年畢業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2年畢業生);同時,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2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
2022年7月16日-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
琿春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琿春市龍源東街1066號)由大樓北門進入。
(三)報名要求
報名者(委托代理人)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資格證、退伍證、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式1份,以及《2022年琿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可在琿春示范區網(http://www.hunchunnet.com/)下載,報名時須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要求用A4紙打印,粘貼近期(6個月內)紅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尺寸2.5CM×3.5CM )、電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約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過100kb,照片備注名為考生身份證號,末尾字母需大寫,圖片要清晰完整)。報名時需提供《2022年琿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3)、《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承諾書》(附件4)??稍诂q春示范區網(http://www.hunchunnet.com/)下載,要求用A4紙打印。
其中,2022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四)資格審查與繳費
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復核,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審核,專業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五)準考證發放
考生準考證由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發放,發放時間為2022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發放地點與報名地點一致。免筆試崗位的考生也需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并憑《準考證》按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和面試。
(六)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七)有關規定
1.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本人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要與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報考多個崗位的,一律視為無效并取消其報考資格。
2.2022年報考琿春市所屬各類事業單位的,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不得再次報考延邊州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擅自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或參加我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考試的視為無效。
4.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22年7月(含7月),即到2022年7月(含7月)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或在職人員“全脫產”學習期間的學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6.琿春市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注明戶籍條件的,以《2022年琿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為準,需提供戶口簿。非延邊州戶籍在延邊州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可不受延邊州戶籍限制。(琿春市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注明限制琿春市戶籍條件的,遷入琿春市戶籍時間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8日之前)。
7.工作經歷審核要求。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參加工作的經歷,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所學專業工作的經歷。在編人員主要是審核檔案中干部履歷表、聘用合同、工資核定表等資料;非在編人員主要審核在工作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憑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工作單位定期發放工資的憑證,三者有其一即可。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以后脫產學習也不作為工作經歷時間進行累計。
8.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9.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